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且本公司已依據公司治理精神運作及執行公司治理相關規範,未來將透過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加強資訊透明度與強化董事會職能等措施,推動公司治理之運作。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由專責人員負責處理股東之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並協調公司相關單位執行。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透過股務代理機構可提供實際資訊,隨時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各關係企業間之資產、財務管理權責各自獨立,且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辦理,確實執行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尚無重大差異。 | ||||||||||||||||
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董事會是否擬定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董事會已就成員擬定多元方針,且本公司設有3席獨立董事高誌謙、李堅明、林志忠。其中林志忠具有法律背景;高誌謙為財會背景;李堅明具有資源管理教授背景,三人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 董事會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尚無重大異常。 | ||||||||||||||||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本公司除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其它功能性委員會未來將視需要評估設置。 | 尚無重大異常。 | ||||||||||||||||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本公司於2019.03.22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針對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部評估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依本辦法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事項: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事項: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評估由執行單位或董事會秘書室負責執行,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運作、董事參與度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等三部分,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將做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每年問卷悉數回收後,本公司執行單位或董事會秘書室將依前開辦法分析,將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針對可加強處提出改善建議。 202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已於2024年年初由董事會秘書處負責執行,收集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並分發自評問卷由董事會成員以自評方式辦理,評估期間為2023 年01 月01 日起至2023 年12月31 日止,評估範圍為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包括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上開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本次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已提送2024 年03 月13 日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依據202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考核自評、審計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董事會成員績效自我考核自評、審計委員會成員績效自我考核自評以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績效自我考核自評皆達4分以上,為”優”等第。 (1極差2差3中等4優5極優) |
尚無重大異常。 | ||||||||||||||||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註1之標準與13項AQI 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 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於最近3年也將持續導入數位審計工具,提高審計品質。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經113年5月8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113年5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 尚無重大異常。 | ||||||||||||||||
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本公司於2020.03.19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劉俐伶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劉俐伶經理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本年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研擬適當公司制度及組織架構以促進董事會的獨立性、公司的透明度及法令遵循、內稽內控的落實。 董事會前徵詢各董事意見以規劃並擬訂議程,並至少於會前七日通知所有董事出席並提供足夠之會議資料,以利瞭解相關議題之內容,議題內容若有與利害關係人相關並應適當迴避之情形,將給予相關人事前提醒。 每年依法令期限登記股東會日期,製作並於期限前申報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與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後辦理變更登記。 檢視公司治理中心每年度發佈之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逐項健檢公司達成情形。 本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詳註2。 |
尚無重大異常。 | ||||||||||||||||
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揭露利害關係人身份、關注議題、溝通方式與特定聯絡窗口,以提供利害關係人溝通與檢舉之暢通管道。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已委任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尚無重大異常。 | ||||||||||||||||
資訊公開 | |||||||||||||||||||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公司相關資訊將持續揭露,亦可查詢本公司相關財務與業務等資訊。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並擬建置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召開法人說明會,依證券交易所之規定辦理,且本公司已建置發言人制度,將依相關法令及制度執行。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本公司未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但皆於規定期限前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已於規定期限前申報及公告 | ||||||||||||||||
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本公司重視員工權益,溝通管道暢通,提供充分教育訓練及合理之薪酬與福利措施。 本公司對於投資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與資訊交流,並尊重及維護其應有之權益。 本公司對於供應商及客戶均維持良好之關係,透過相互合作尋求雙贏成長。 本公司業以依法制定各種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管理規章,稽核室依風險衡量評估於年度提出稽核計劃,送交董事會通過,並據以確實執行,實際稽核情形及報告則交由審計委員會核閱。另本公司之相關部門於年度完成內控自評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年度定期例行申報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並於股東會年報揭示。 本公司已為所有董事購買責任保險,另本公司並未設置監察人。 董事進修情形:詳註3 |
尚無重大差異。 | ||||||||||||||||
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 |||||||||||||||||||
依據2022年度第九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已改善情形如下:
依據2023年度第十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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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修課時數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公司治理主管 | 劉俐伶 | 2023.06.09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2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2023.07.13 | 3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宣導會 | ||
2023.08.18 | 9 | 財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淨零永續人才育成班【北部】-企業低碳轉型對策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修課時數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法人董事 代表人及 董事長 | 蔡嘉祥 | 2023.09.28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地緣政治下台灣產業之轉型機會與挑戰 |
2023.10.04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非財會背景董監事如何審查財務報告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熊秉政 | 2023.12.11 | 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員工舞弊」之法律責任與內控內稽實務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李光曜 | 2023.07.04 | 6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3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李偉綱 | 2023.10.12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進階研討會 |
2023.11.08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進階研討會 | ||
獨立董事 | 林志忠 | 2023.10.28 | 3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最新洗防趨勢與業務 |
2023.11.08 | 3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實務運作解析 | ||
獨立董事 | 高誌謙 | 2023.08.15 | 3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ESG概論與懶人包 |
2023.08.16 | 3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洗錢及內線交易態樣案例解析 | ||
獨立董事 | 李堅明 | 2023.10.10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董事會與高階主管如何審閱ESG永續報告書 |
2023.10.22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如何正確理解公司治理評鑑指標 |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及經理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安排教育宣導。本公司對現任董事及經理人進行相關教育宣導,內容包括重大訊息之保密作業,以及內線交易形成原因、認定過程及交易實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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